发布日期: 2003-11-06 有效状况: 已实施
适用于普通牛(包括奶用牛、肉用牛和兼用牛)、水牛、牦牛和大额牛的品种和配套系的审定。
一、血统来源基本相同
1、地方品种:长期分布于相对隔离的区域,与其它品种(或群体)无杂交。
2、培育品种和配套系
(1)明确其初始品种;
(2)有明确的育种方案,并经至少4个世代的连续选育,核心群有4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。
二、形态、生态、生理特征
对毛色、头型、角型、耳型、体型、肩峰、垂皮、尾型、乳房、蹄质、耐热性、抗寒力、繁殖生理方面的变异、存在作为品种(配套系)典型的主体特征进行准确的描述。
三、生产性能遗传稳定并有显著特色
品种(配套系)在主要生产性能有特色,并保持一定的整齐度。
1、奶牛:成年体重、305天泌乳量、乳脂率、乳蛋白率、利用年限、情期一次受胎率。
2、肉牛(兼用牛):初生重,6月龄、12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、成年体重,屠宰率、净肉率,眼肌面积、肉品质,繁殖成活率,难产度;兼用牛还需提供乳用性能指标。
3、黄牛:初生重,6月龄、18月龄体重,妊娠母牛冬季成活率,耐热系数,屠宰率、净肉率,眼肌面积、肉品质。
4、水牛:
(1)肉用性能:初生重,6月龄、12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体重,屠宰率,净肉率,肉质,繁殖成活率。
(2)乳用性能:泌乳量,乳脂率,乳蛋白率。
5、牦牛:初生重,6月龄、18月龄体重,越冬成活率,绒毛产量,屠宰率,净肉率,繁殖率,肉品质。
四、种群规模
1、地方品种
黄牛:母牛1000头,公牛400头,核心群200头。
水牛:母牛1000头,公牛40头,核心群200头。
牦牛:母牛1000头,公牛待定,核心群150头。
2、培育品种
乳牛:基础母牛3000头,核心群1000头。
肉牛(兼用牛):基础母牛2000头,核心群500头。
黄牛、水牛、牦牛参照地方品种标准。
五、配套系(肉牛)
(1)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性能测定程序所获得的测定结果进行审定。
(2)用于配套系的各品系应各具有生产性能指标,不同品系间应有配合力测定结果。
(3)应提供饲养繁殖等手册。
六、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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